top of page

比利时卢森堡中资企业协会举办比利时税法和新公司法法律讲座

2019年9月3日下午,比利时卢森堡中资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企协”)举办比利时税法和新公司法法律讲座,特别邀请了比利时税务局国际税务专家马克·德米尔(Marc De Mil)为中企协讲解比利时税法和税收优惠政策,比中经贸委主席伯纳德·德威特(Bernard Dewit)律师讲解了比利时新公司法。中企协秘书长、驻比利时代表处总代表徐晨滨主持会议。中国驻比利时使馆经商处参赞周兆明出席。

会上,使馆经商处参赞周兆明在讲话中积极肯定了此次讲座的成果举办。周兆明参赞表示,对比利时税法和新公司的不熟悉都是中资企业反映的在比利时投资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本次讲座是比利时中企协办的又一件实事,是真正在为中企协会员解难题。

中企协秘书长徐晨滨介绍了中企协向会员开展的问卷调查情况,分析了中资企业反映的比利时营商环境的优势和劣势。问卷调查显示,比利时营商环境的主要优势有为开辟欧盟市场提供良好机会、物流发达便利、市场开放度高、人才和创新资源丰富等,而企业面临的挑战主要有缴税负担过高、劳动力成本过高、合规成本过高和不熟悉当地法律法规等。

比利时税务局国际税务专家马克·德米尔(Marc De Mil)特别针对中资机构的情况,详细介绍了比利时对外资企业、外派员工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马克·德米尔提醒在座中资企业,比利时对企业的研发、创新项目提供了具有吸引力的税收优惠,而研发并非仅限于科技公司,各行各业的企业,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均可申请研发相关的优惠政策。此外,比利时与中国还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中资机构可根据相应条款,避免员工在中国和比利时双重缴税。

比中经贸委主席伯纳德·德威特律师介绍了比利时近期实行的新公司法。德威特律师表示,此次改革最明显的一处是将公司类别的划分从17种减少到了4种,分别为普通公司、私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合作公司。德威特律所提醒中资企业,自生效之日起,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执行新法令;在生效之日前已存在的公司,必须在2024年1月前完成调整,也可选择在2019年5月1日起就开始执行新法令。该改革将对比利时所有法律实体产生影响,包括大型跨国企业、上市公司、小型私营企业以及商协会等。

会后,中企协会员纷纷与比利时税务局马克·德米尔先生和比中经贸委伯纳德·德威特律师进行了交流,互换了联系方式,并表示本次讲座收获颇大,进一步了解了比利时税法和新公司法相关规定,解答了对相关规定的一些困惑,并与比利时税务局官员建立了联系。


(中企协秘书处、贸促会驻比利时代表处张祎瑾 供稿)

bottom of page